病历的定义可归纳为: ①是关于患者疾病发生、 发展、诊断、 情况的系统记录; ②是医疗活动过程中经过归纳、分析、整理,并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书写的档案及资料总和; ③并不是过程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病历,比如一些临时性的文件(典型的如:入院须知、辅助检查申请单。报告单属于病历,但病理切片、X线片等不属于,也不会归入病案保存); ④病历在经病案管理人员整理后归档到病案室,病历将转变为病案; ⑤具备法律效应。
说起医院,是很多人不愿意谈起的事情,都说“没啥别没钱,有啥别有病”,生病是一件肉身上非常痛苦,金钱上大大损失的事情。生病是都不喜欢的事情,那么住院更是让人讨厌。不过真生了病,需要住院就一定要听医生的,病好了是大事。生病出院记得让医院开具住院证明,这个是方便后期的报销凭证。
病历证明是病人的出、入院证、出入院记录、特殊检查报告(比如B超、CT等),有这些基本上就能证明你的病情,医院有规定:各类医疗诊断证明病历上要有记载,不见病人不开病假、不跨科开病假、不开人情病假、绝不允许开假病假或疾病诊断证明。病假休息的时间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但医院一般会根据急诊、一般疾病、严重慢性疾病而做相应的休假时间规定。一般医院都会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审核。医院提供证明主要有: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医院应当提供证明,其中护理的期限,住院的时间,医疗费用等其他住院期间医院能够证明的支出,同时残疾者医院还应提供恢复情况证明。
全套病历包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医嘱单,检查报告,检验报告,病理报告,体温单,以及诊断证明和出院证明。 主观病历是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的主诉、症状、体征,并结合各项化验、检查,作出的诊断和方案,并根据患者在过程中病情的变化调整方案。根据条例规定,它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主观病历反映了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认识和方案的制定及调整过程。患方不能要求复印;但可以要求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