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流程
个人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提交。
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至相应的评委会。
评委会评审: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通过专家评议、投票等方式确定评审结果。
公示:评审结果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确认:公示无异议后,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评审结果,并颁发职称证书。
工作业绩材料
业绩成果证明: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作品和成果资料、工程项目资料等复印件。科研成果需提供鉴定书或获奖证书或立项证明;如为合作项目,需明确个人担负的数量、所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论文论著:通常要求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或在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部分地区对论文查重率有要求,如核心期刊论文不超过 15%,省级期刊论文不超过 25%。
年度考核材料:一般需提供近四年或五年的《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企业单位没有进行年度考核的,由单位提供年度工作现实表现材料。
单位审核推荐:
用人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审核参评人员信息,将参评人员的相关信息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单位将公示结果上传至系统,并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推荐,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社部门。
若申报人员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审核单位会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期限,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本人放弃申报。
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专业评审。专家会根据评审标准和要求,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进行打分或投票。部分地区或专业可能还会要求申报人进行现场答辩,以进一步考察其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