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安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为提高社会消防安全专业化管理水平,保证消防安全技术服务质量,我们制定了《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1]
附件:1.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略)
2.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
201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