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这几年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频率的不断提升,废弃的电子垃圾也呈现出飞速增长的态势。而作为使用频率仅次于智能手机、电脑之外的家电产品,电视、冰箱、洗衣机等废旧家电显然也成为了电子垃圾的主要来源之一。
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平均每年需要报废的家电总量在2000万台以上,其中电冰箱约为400万台以上、洗衣机约为500万台以上、电视机约为500万台以上,再加上其他厨卫电器设备,每年报废的家电数量惊人。像这些废旧家电如果不加以回收的话,一方面会对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另一方面也是对其剩余价值的极大浪费。
不过从国内目前的情况来看,废弃家电的回收现状仍不乐观。近日,有相关媒体报道称,国内的废弃家电被回收之后,能够真正进入正规渠道,实现环保拆解和再回收的比例,仅仅有20%。剩下的80%有的进入二手渠道,有的则被暴力拆解。而这种情况不仅会降低废旧家电的二次利用率,甚至最终还会造成严重污染。相比于国内,国外不少国家的废旧家电回收机制已经相对比较完善。比如德国早前出台的一项电器回收法案规定,电器零售商有义务免费提供电器回收服务,个人只要前往离家最近的电器零售商,就能免费处理大部分废弃家电。该法案规定,对最长不超过25厘米的小型家电,如电吹风机、手机、收音机等,可以交给任一电器零售商回收,无需购买新电器;大型家电如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等,由占地面积超过400平方米的大型电器商,或是库存及中转面积大于400平方米的在线交易电商负责免费回收,但前提是个人必须同时向该零售商购买一台同类功能的新电器。
而在日本,为了能够更好的回收废旧家电,政府早于1998年出台了《特定家庭用机器再商品化法》,明确了家电厂商进行资源回收再利用的义务。日本的废旧家电不但不能卖钱,处理时还要花钱购买“家电回收券”,并预约上门回收。尽管日本的这种精细回收成本较高,但能促使资源利用化,不会出现回收业者“挑肥拣瘦”的情况,因此也限度地保护了环境。其实,我国政府对于废旧家电的回收问题也一直保持着高度关注,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环资司的有关人士表示,下半年,我国第一部关于电子垃圾治理的法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将有望出台。
按照《条例》的规定,家电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有义务回收废旧家电。如果家电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不接受生产企业委托或拒绝消费者交售废旧家电的,以及回收的废旧家电不交处理企业处理的,可处以10万元的罚款。在人们对于环境问题日益关注的今天,废旧家电的回收已经成了不可回避的当务之急,而企业以及家电经销商的回收工作在业内看来,也并非是“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业内专家表示,消费需求升级已经成为家电市场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让消费者家中的老旧及废旧产品顺利淘汰或将成为企业打开市场的一条新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