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作品上的印章,是书法作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缺了印章就不成为完整的书法作品。印章最初是信物,起印证作用。宋、元以后,因注重了书画题跋和署款,书家们逐渐认识到印章的艺术作用并注意在书法作品中发挥这一作用,使书、印合璧的艺术得以形成。书、印相映成趣,不但使书法作品增色,活跃气氛,起到“锦上添花”的效果,而且能调整重心,补救布局上的不足,对作品起到稳定平衡的作用。在书法作品上署名盖章,以示郑重,可防止伪造;盖上富有雅趣、寓意的闲章,还可寄托书者的抱负和情趣。因此,历来书家都非常重视用印,甚至自己刻印,使、书印有机地结合起来,产生更美更强的艺术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