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一 质保期内的商品房找开发商
如果在质保期内的商品房发生公共部位渗水,王金涛表示,这类情况应当由开发商进行维修。“很多业主习惯找物业,这样容易造成物业和开发商相互推诿责任。其实,这是业主不了解物业的职能,在这样的事件中,物业只起协调作用。”
业主直接找开发商,将房屋渗水的详细情况向其说明。向开发商说明情况后,一定要明确由谁来维修,何时维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是多少,还可以要求开发商留下文字承诺书。如果开发商拒绝维修质保期内的房子,业主可以向住建部门反映。
王金涛特别提醒业主,为防止开发商久拖不办,业主可在第一时间将房屋的渗水照片和文字材料邮寄给开发商,即使开发商没有接收,但凭借邮戳就可以固定维修时间,以便后期继续维权。
王金涛表示,他们物业如果接到类似的投诉,就会制定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工作人员到现场拍摄照片取证,填写解决建议,写好日期,然后拿到开发商处签字。维修完后,还要经过一场雨的实验,然后业主签字,才算完成这项工作,并一式两份,开发商和物业各留一份备案。
情况二 过质保期房屋可动用维修资金
对于那些已经过了国家强制规定质保期的商品房和有维修资金的老旧小区发生房屋渗水,如果是公共部位,可以动用公共维修资金来进行维修。但是,在申请维修资金的时候并不容易。
想申请公共维修资金,业主得先向物业反映渗水情况,然后现场查看后,由物业准备相关材料向有关部门申请公共维修资金。需要强调的是,申请公共维修资金时,需要一份小区业主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如果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可提供一份小区业主会议决定的委托书,上面有小区业主会议时的公示证明材料,如漏水照片等证据。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有不少困难。城区某小区的物业经理李先生告诉记者,6月份,一位顶楼业主找到物业要求申请维修资金维修楼顶。结果在业主签字的时候遇到了困难,低楼层的业主根本不签字。“没办法,那个顶楼业主最后只能自己掏钱做了防水。”
情况三 老旧小区多数业主自掏维修费用
对于一些没有公共维修资金或公共维修资金耗尽的老旧小区,或者因为建设年代较早,根本没有公共维修资金的小区,只能由所在单元楼所有业主以平摊的方式筹集。与申请公共维修资金相似,这样的小区在平摊费用的时候纠纷更多,难度更大。
尉署社区的育新、芦家井、马家海子等,都是20年以上的老旧小区,没有物业管理,没有公共维修资金。去年,育新小区4号楼一个单元的业主找到居委会帮忙找防水工维修楼顶,最后这个单元的业主平摊了费用。“这个单元居民在平摊费用的时候没有什么异议,是因为他们原来住平房时就是老邻居,相互之间熟悉而且关系很好。但是,其他楼都是商品房,邻居之间没有那么深的感情,遇到这种情况基本都是顶楼业主自掏腰包。”尉署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宫玉香说。
其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楼顶属于业主的共用部位,出现漏雨进行维修应由共有人共同承担。如果有其他业主不同意,维权业主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