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锅炉的作用是将燃料内的潜能,经过燃烧释放热能或利用其它物质释放的能量,将水变成蒸汽或过热蒸汽,或将水加热变成一定温度的热水而输出的热能设备。
(2)锅炉是由“锅”和“炉”两大主要部分组成,锅与炉结合起来通称为锅炉。“锅”是指锅炉中盛装锅水和蒸汽或其它介质的密封受压部件,是锅炉的吸热部分。主要包括锅筒(汽包)、水冷壁、对流管、集箱(联箱)、过热器和省煤器等吸热面。“炉”是指锅炉中释放热能的部分。主要包括燃烧设备、炉膛、烟道及空气预热器等。
(3)锅炉的配套附属设备一般包括:燃料的供给与制备系统,如上煤、供油、供气、电热元件等设备与部件;通风系统,如鼓风机、引风机及烟道等;给水系统,如给水泵、循环泵和软化水处理等;自控系统,如给水自动调节装置,燃料自动调节装置,鼓风机、引风机联锁保护装置,超温保护装置,超压保护装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