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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工程师评定原则

周老师    2021-04-19 10:39:08    2847次浏览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⑴生产、技术管理部门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⑵研究、设计部门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2、获得博士学位后,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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