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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娱乐场所消防知识

李工    2024-11-05 02:32:11    368次浏览

01、什么是公共娱乐场所?

消防公司答: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4)游艺、游乐场所;

(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02、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责任人是?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中确定一名本单位的消防责任人。在消防责任人确定或者变更时,应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03、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责任人应该履行哪些职责?

消防责任人应当依照《消防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规定履行消防职责,负责检查和落实本单位防火措施、灭火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源和火源管理等。

04、公共娱乐场所租赁或承包其他单位或个人后,消防由谁负责?

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后,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由经营单位或个人负责。

05、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其消防设计应符合什么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其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06、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时应到消防部门办理哪些手续?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建设或者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申请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07、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到消防部门办理哪些手续?

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申请检查,经消防检查合格,并发给《消防检查意见书》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08、哪些地方不适合设置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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