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协议的反悔期限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如果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胁迫方有权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这一年是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情况。
存在重大误解:若能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可行使撤销权。
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本身反悔: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