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洪峤死刑 新京报     2022-07-07 10:44    

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22年7月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故意杀人,被告人洪峤、祁文强盗窃一案,对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张晨光、曹泽青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祁文强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免责声明:凡注明 “来源:一点钟” 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