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新杰,男,高级律师,硕士(具有法律、经济双重教育背景),广东(深圳)江山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4469。唐新杰律师于1988年参加届全国律师资格统考取得律师资格,开始从事律师工作,1998年被省级高级律师评审委员会评为高级律师。
唐新杰律师系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以及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深圳专家委员会专家,担任深圳市刑事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金融证券期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房地产与建筑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唐新杰律师有多年公安机关、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主要管理岗位的工作经历,并曾担任律师事务所主任、市级政协委员、省级律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等职,是既通经济又懂法律的复合型律师。
唐新杰律师的执业宗旨:秉持高质素的专业水准及操守,限度为委托当事人谋取合法权益。
唐新杰律师崇尚的执业理念:只要我決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事实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贏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來,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美国当代伟大的刑事辩护律师艾倫•德肖微茨名言)。
业 务 擅 长
唐新杰律师执行律师职务二十年,不仅具有非常广泛的司法、社会人脉资源,而且具有十分丰富的执业实战经验和娴熟的办案技巧,承办的各类案件已逾千件。
唐新杰律师的主攻领域定位在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建设工程及房地产、公司及合同、知识产权、重大离婚等范围。唐新杰律师擅长于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精于经济、民事案件的诉讼和仲裁 ,在办理涉嫌毒品、走私、贪污贿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金融诈骗罪以及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死刑复核的重大刑事案件辩护,承办建筑工程及房地产法律事务、公司及合同法律事务、知识产权法律事务以及重大离婚案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风 格 特 点
唐新杰律师有多种行业的工作经历和多个重要岗位的任职经验、执业以来,在无数次法庭交锋、商务谈判和纷争斡旋 实践中逐渐形成自已独特的办案风格和执业特点:
1、法学理论基础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社会知识广博,与相关各界关系良好。
2、为人诚恳、低调,处事冷静,但办案作风顽强、理性。维护委托客户利益的态度强硬,但讲求谋略,擅长处理复杂且具挑战性的法律事务。
3、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擅于灵活运用法律帮助、媒体监督、领导反映三管齐下,综合作用的办案方式。
4、口才良好,精于法庭舌战,擅于高层次的职业演讲和法律实务讲座。
5、熟知现行法律漏洞及合理与不当利用的界线,深谙企业成败的法律奥妙,擅长帮助企业构建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对外经济合同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及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业 绩 介 绍
唐新杰律师自1988年考取律师资格,执行律师职务以来,先后担任了200多家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的法律顾问,成功地办理了大量刑事辩护 、经济诉讼、民事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尤其擅长代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屡次使生效败诉案翻案成功,其中部分成功案例收录在《案例汇编》和《大案名案实录》上。
唐新杰律师担任多家大型企业、上市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擅于帮助企业构建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对外经济合同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及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等系列防范法律风险的机制、体系,使企业自身具备抵御法律风险的免疫能力,在每一个实施企业,都取得了出乎预料的好效果。还在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办理企业非诉讼法律事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经营管理中重大决策的可行性、风险预测提供法律意见,并协助多家顾问单位成功策划和实施了公司改制、资本运营、资产和债务重组、企业收购兼并计划。
近年,唐新杰律师办理的深圳某大型企业治理深度介入案、某集团公司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彭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轻判案、陈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宣告无罪案、宾某故意罪不成立案、张某某涉嫌贪污贿赂罪被撤消案、林某某不构成贩卖毒品罪案、Jimmy Tan涉嫌走私毒品罪轻判案、麦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免予刑事处分案、中XX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张某等40户业主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某楼盘业主与行政部门行政诉讼案、深圳某某花园业主集体诉发展商货不对版案、某网页设计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广东某知名企业商标侵权案、刘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周某某离婚巨额财产分割案等受到业界赞誉和委托当事人的好评。
唐新杰律师承办的典型案例和勤勉执业的先进事迹被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等十多家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宣传,被大型纪实性报告文学集《经典深圳》(珍藏本)采访、报道。
在法律顾问单位以及行业协会、行业商会以及高校研究院等以题为《法律服务也是生产力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风险及策》、《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法律实务》、《合同风险防范及危机化解》、《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制订及法律风险防范》的讲座、演讲受到邀请单位、听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