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日本初的公司,西科姆自1962年创业以来,陆续开发、提供了面向企业·面向家庭的划时代的系统。通过这些系统的普及构筑起了独立的信息通信网络,并且以该信息通信网络为基础,创造对于所有企业和家庭而言·便利·舒适的服务系统,进而将其进一步融合,作为一体化的公司内部系统提供给全社会。
在大连1993年12月与当地企业合资成立了西科姆集团在中国本土的初的公司。
自1994年7月起,在大连市开始提供初的联机服务,到2004年其服务区域已扩展辽宁省的省会沈阳市。
从1994年7月开始向家客户提供服务以来,就象一个孩子在一步一步地成长一样,大连西科姆在扎扎实实地成长壮大,现在已成长为中国东北地区的公司。
并不满足于现状,将来自于创业以来的经验和历史的强烈自信与勇气不断地传承下去,大连西科姆正在为赢得更美好的未来而奋斗。
西科姆公司联机服务系统与其他报务公司的区别
一、 销售的产品不同,价格不同,所以服务费与设备费的区别需要用不同的方法解决:
西科姆公司
其他公司
销售的产品是联机服务,而不是设备。
销售的产品主要是设备。
二、系统构成不同,合同服务间的责任不同:
西科姆公司
其他公司
提供设备(研发、生产)、负责安装、联机监视紧急对处一条龙的服务。每个环节的责任非常明确。
无有设备研发、生产的能力。设备采购后再卖给用户。不是一条龙的服务。哪个环节上出现问题,责任不明确。
三、 销售形式不同,设备所有权不同,带给客户的责任利益不同:
西科姆公司
其他公司
提供服务的设备采取租赁的形式,不需要用户花钱购买,设备所有权贵西科姆公司所有:
1、 租赁方式,解决了因购买设备而占用资金的问题。
2、 因租赁方式,明确了所有权为西科姆公司所有,因而西科姆必需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责任。用户不需承担设备是否正常的责任。
3、 因是租赁方式,合同服务期间,免费对系统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换故障设备。不需用户进行任何维护和再次发生购买设备、维护保养的费用。
销售的产品是设备,设备的所有权为用户所有:
1、 购买设备,列入固定资产,通过折旧来计算成本,影响了流动资金的使用。
2、 设备保修期过后,对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没有责任。
3、 保修期过后,设备发生故障时,需2次投入资金更换故障设备。承担保质期过后的设备运转的管理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