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育员职业资格认证培训通知
学高职业技术学校是政府定点培训考证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保育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的精神,为满足社会对婴幼儿教育技能人才的需求,通州区人社局与学高职业技术学校联合开办暑期保育员培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机构
由市人社局鉴定合格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通用,上岗有效,公证有效,评定职称的有效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
二、培训对象:
幼儿园保育工作人员。
三、报考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
具体情况请向学校老师咨询。
四、开课时间:
2014年11月12月
五、培训收费: 免费培训
六、报名须知及咨询方式: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全天报名
2、可个人报名,也可集体报名。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2寸免冠近期彩照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