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祥律师,男,1969年09月出生,湖南岳阳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东莞法律事业部主任。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法学、文学双学士。
李元祥律师从事法律职业二十年,公司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发起人,民商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法律职业培训讲师。立足东莞、广州、深圳,面向全国,法律服务成果丰硕。
李元祥律师担任多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专业周到;代理一系列股权、合同、集团劳资纠纷案件,处置妥当圆满;顾问单位法务、财务、关务、税务优化。
李元祥律师专业于民商事法律事务的调解、仲裁和诉讼,对调查取证、财产保全(查封、冻结)、审理和辩论、强制执行(查封、拍卖)等诉讼环节掌控自如,为无数委托人维护了权益或挽回了损失。特别在清理三角债、打击恶意逃债(老赖)、春雷行动中成果突出。广东电视台、广州电视台、《南方都市报》、《新快报》多有报道或评述。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直属广东省司法厅,总部广州,律师所,聚集高层次法律人才按国际惯例设立,原广东省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叶选平题写所名。大同所在珠三角地区声名远播,分支机构遍布东莞、深圳、珠海、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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