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上岗证
根据建人教专[1998]244号文件要求,持证者必须接受规定的继续教育,由培训机构负责做好继续教育记录,每三年进行一次。
《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专业学校专注物业培训/网络视频/随到随学/提供大量资料/取证率
建设部人事教育司颁发/全国通用/官网查询/物业公司必须/物业人员必备
一、培训对象
在岗未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人员。
二、培训职位:经理;
三、培训方式:面授、函授、网络学习。
四、取证培训费用:158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证书费、午餐、大量网络视频及资料)。 十周年优惠价1350元/人
五、培训证书
学员学完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者,由建设部人事教育司颁发《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持证上岗,全国通用。官网查询。
六、报名资料
1寸彩色照片3张,
身份证复印件1份。
报名地址:苏州市金门路158号协和大厦20层2012室(石路苏宁电器楼上)
报名地址:苏州市金门路158号协和大厦20层2012室(石路苏宁电器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