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改制前是经广东省财政厅、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于1993年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1997年12月经深圳市社会审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审改字[1997]107号文批准,改制为注册会计师发起设立的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现办公地点设在联合广场A座20楼,拥有宽敞的办公场所和现代化的办公设备。 我所内部设审计一部、审计二部、资产评估 部、咨询培训部、我所内部设审计一部、审计二部、资产评估部、咨询培训部、税务筹划部、企业清算部、总审计室、财务室、办公室等九个部门。从事的业务范围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直接委托的各类型专项审计、法律部门委托的经济案件鉴证审计、企业净资产验证、资产评估业务、工程预决算审计业务、咨询培训业务、税务筹划业务、企业会计电算化业务等。 我所经几年业务经验的积累,已发展成为资格齐全,功能完备的事务所,在从事法定的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同时,我所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资格,深圳市规划国土局颁发的房地产评估资质。为我所承接各类型业务提供了资格保证。 我所经几年的开拓发展,现已云集了一批精通财务、审计、税务、法律、资产评估、企业管理、工程技术等的专家,他们均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现从业人员达38名,其中注册会计师22名、注册评估师8名、律师3名。以我所雄厚的人才实力,胜任经济关系复杂、会计主体较多的大中型审计项目。我们能够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科学地处理好企业存在的各种 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