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国家计委、人事部联合颁发的《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建教[1991]522号),建设部《关于实行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建教培[1996]41号)及建设部《关于市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
([98]建房物字第18号)文件要求,各地已陆续开展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和管理员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工作。
报名资料: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1张、一寸蓝底免冠彩照4张
物业管理证书是“建设部”物业管理申请资质、从业的证书,证书全国通用,面向全国范围招生。学员采取自学形式完成学习,并由《建设部》颁发物业管理岗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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