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通风设备,包括:轴流风机72台、斜流风机3台、混流风机10台、高温排烟风机3台、离心风机7台、铝合金单层防雨防尘百叶风口34个
、铝合金单层百叶风口72个、铝合金双层可调百叶风口28个、特制送风口8个、电动密闭对开多叶调节阀22台、硅钛合成耐火软接34个、消声器
9台等以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相关服务。
4.
向家坝水电站右岸厂房通风空调设备交货时间:
包:批设备为2010年8月30日,第二批设备为2011年2月28日。
第二包:批设备为2010年5月30日,第二批设备为2010年9月30日。
交货地点为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工地指定地点。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制造厂商;及
(2)
质量保证体系通过了ISO9000系列标准的认证;及
(3)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及
(4)
投标人必须具有:
包 空调设备:具有生产螺杆式冷水机组和水冷柜式空调机组的生产能力,具有生产100000 m3/h风量以上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
且可靠运行1年及以上业绩,并能提供测试报告;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冷设备)。
第二包 风机设备:具有G(风量)≥ 80000 m3/h 且N(功率)≥ 50KW离心式变风量机组设备设计、制造能力,且可靠运行1年
及以上的业绩;防爆电机必须具有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可就上述任一标包或全部标包进行投标。
6.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
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 招标文件将凭银行汇款凭证传真件邮寄。本招标文件(含印刷版和电子版)每套售价3000元人民币,以同样价格多购不限,售后不退。
联 系 人;刘 瑶
手 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E-mali: liuyao669@(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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